1952年1月,德阳县人民检察署成立,隶属于川西人民检察署绵阳检察分署。1955年1月4日,德阳县人民检察署更名为德阳县人民检察院。1959年1月,罗江县人民检察院合并于德阳县人民检察院。1967年因文化大革命检察机关被撤销,检察工作中断。1979年1月1日,德阳县人民检察院重新建立并正式办公。1984年9月,根据中央(84)国函字第132号文件批准,撤销德阳县建立德阳市市中区,德阳县人民检察院于1985年1月1日更名为德阳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1996年,德阳市市中区被撤销,分设为旌阳区和罗江县。德阳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于1997年3月更名为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检察院,院址位于旌阳区北街68号;2005年,迁至现址即德阳市峨眉北路一段251号,建筑面积约5300㎡。
我院共有政法专项编制55名,工勤编制2名,现实有政法专项编制50人,工勤2人,聘用人员25人。政法专项编制中,女性21人,男性29人,中共党员40人,法律专业40人,大学学历38人,研究生学历12人。35岁以下16人,占32%,36岁至45岁18人,占36%,46岁至50岁6人,占12%,51岁及以上10人,占20%,院平均年龄40.9岁。
我院现有班子成员6人(分别为检察长、常务副检察长、2名副检察长、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政治部主任),检委会专职委员1人;员额检察官21名,检察辅助人员21人,司法警察2人,司法行政人员6人。内设办公室、第一至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检察技术信息部)、政治部(司法法警大队)8个内设机构和派驻孝泉镇检察室、派驻黄许镇检察室。
近年来,我院先后荣获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省级“巾帼文明岗”、“全省离退休干部先进党支部”,集体和个人荣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区级表彰300余次。
新形势下,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干警将进一步落实“为民、树廉、厚德、尚法”的旌阳检察院训,不断开创检察工作现代化新局面。
通信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峨眉北路一段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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