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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流程表
时间:2020-11-15  作者:马官素  新闻来源:办公室  【字号: | |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流程表

时间节点

所涉问题

民事公益诉讼

行政公益诉讼

提起诉讼

管辖问题

市(分、州)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第一审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基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第一审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由被诉行政机关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检察院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提起刑事公诉时,可以向人民法院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由人民法院同一审判组织审理。

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由审理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管辖。


提起诉讼的条件问题

诉前公告: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拟提起公益诉讼的,应当依法公告,公告期间为三十日。公告期满,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不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检察建议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依法履行职责,并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出现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继续扩大等紧急情形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十五日内书面回复。

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提起民事公益诉讼,需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及解释规定的起诉条件。

人民检察院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提起行政公益诉讼,需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及本解释规定的起诉条件。

调查取证问题

人民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查收集证据材料;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应当配合;需要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依照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办理。

应提交的材料问题

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二)被告的行为已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初步证明材料;

(三)检察机关已经履行公告程序的证明材料。

人民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行政公益诉讼起诉书,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二)被告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证明材料;

(三)检察机关已经履行诉前程序,行政机关仍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的证明材料。

诉讼费问题

检察机关不预交诉讼费用。

被告败诉的,应当承担诉讼费。


身份问题

公益诉讼起诉人

诉讼权利义务问题

依照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享有相应的诉讼权利,履行相应的诉讼义务;

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诉讼请求问题

人民检察院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被告以反诉方式提出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认为人民检察院提出的诉讼请求不足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其释明变更或者增加停止侵害、恢复原状等诉讼请求。

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人民检察院诉讼请求全部实现而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纠正违法行为或者依法履行职责而使人民检察院的诉讼请求全部实现,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变更诉讼请求,请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确认违法。

文书送达问题

人民法院受理人民检察院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后,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人民检察院已履行诉前公告程序的,人民法院立案后不再进行公告。


人民法院开庭三日前向人民检察院送达出庭通知书。

出席法庭

派员出庭通知书及

出庭人员权限问题

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并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出庭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派员出庭通知书。派员出庭通知书应当写明出庭人员的姓名、法律职务以及出庭履行的具体职责。

出庭检察人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宣读公益诉讼起诉书;

(二)对人民检察院调查收集的证据予以出示和说明,对相关证据进行质证;

(三)参加法庭调查,进行辩论并发表意见;

(四)依法从事其他诉讼活动。

人民陪审员问题

人民法院审判下列第一审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

……

(二)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


裁判方式形式问题

符合附带提起条件的案件,原则上刑事案件和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应当在一份裁判文书中同时确定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如果在认定事实上,尤其是民事公益诉讼的待定事实需要鉴定,周期比较长,可能会影响刑事案件审理的,两类案件分别审理,也是符合实际情况的。

人民法院区分下列情形作出行政公益诉讼判决:

(一)被诉行政行为具有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判决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并可以同时判决责令行政机关采取补救措施;

(二)被诉行政行为具有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诉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三)被诉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四)被诉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判决予以变更;

(五)被诉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未超越职权,未滥用职权,无明显不当,或者人民检察院诉请被诉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理由不成立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人民法院可以将判决结果告知被诉行政机关所属的人民政府或者其他相关的职能部门。

二审程序

上级检察机关派员出庭问题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案件,由提起公益诉讼的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也可以派员参加。

上下级检察院机关意见不一致问题

上下级人民检察院意见不一致的,人民法院会休庭或者延期开庭,待意见统一后再行开庭审理。

调解与和解


可以和解或者调解。

调解的公开要求:调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公告;出具调解书,不允许撤诉;调解书内容应当全面(诉讼请求、基本事实、协议内容)公开。

不适用和解或者调解。

执行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被告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移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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